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坎特伯里故事集

坎特伯里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
作者 喬叟(Geoffrey Chaucer)

我很喜歡這個故事,所以分享一下。時間背景在英國的中世紀時期,故事主角有三十人,都是要去坎特伯里朝聖的人。他們約定好,去程回程每人各講兩個有趣的故事,讓旅途不無聊。原本作者預計要講120個故事,不過最終只完成22個故事。每個角色的社會階級、職業、談吐都不同,但是作者都將其呈現得活靈活現,讓人覺得十分有趣。

這本書的第一章,走馬看花式的介紹了三十個人的出身背景、穿著、以及脾氣。之後幾章就是角色們各自帶來的一個故事,中間串場處則有角色之間對彼此故事的評價。簡言之,就是有兩層故事。

第一個,騎士。
他第一個出場,因為他是所有人當中社會地位最高者。他從年輕時就開始打仗,所到之處遍及各個異教國家。同時,他具備許多美德,又長得清秀不粗獷,不口出惡言,實在是一個堂堂正正的騎士啊!


第二個,騎士的兒子,一位騎士見習生。
這是他兒子,二十出頭的年輕小夥子。身分是騎士見習生,在一些地方參加過騎兵隊;同時,他也是個浪漫的愛情王子。他老希望可以獲得意中人的青睞。他身材中等,頭髮燙得很捲。綠底衣服配上紅花與白花,袖子又長又輕飄飄。文一方面,他會唱歌、會彈琴、會作曲、會跳舞、能畫能寫。武打方面,他會長槍比武。他可以整個晚上不睡覺,就只是思春。


第三個,是個自耕農(yeoman)
這是騎士家的僕人,一個自耕農。跟著他的主人一道去朝聖。身穿綠衣,帶了弓箭和匕首,對木材之類的很熟悉,大約是在森林裡待過。他屬於工藝人(craftsman)的一種,而這正是中世紀時代新興崛起的一個階級。


第四個,是女修道院長(Prioress)。


她很端莊又優雅,法文講得流利極了,人們叫她「女士」。她的餐桌禮儀非常好,不掉麵包屑、不用手沾醬、喝過的杯口內緣也不留唇印。她總是盡心盡力的想要模仿一切的宮廷禮儀,以處處顯尊貴。喔,對了,她也很有同情心。她會拿上等的烤牛肉餵自己在寺中偷養的小狗,她看到老鼠死掉也會難過的掉淚。雖然當時,人人都窮得連麵包都吃不起,更別提烤牛肉了;或是黑死病氾濫,老鼠人人怕,這些都不是她care的喔!她的打扮,大概是全隊伍中最尊貴的了,玫瑰色的披風,上面繡著「愛征服一切」。


第五個,是一個僧人(monk)

他真是個無與倫比的僧人啊!整個人非常的man,喜歡運動和騎馬。他在寺中養了一堆上好的馬,當他騎馬時,你甚至可以聽到馬上的鈴鐺響個不停,又清楚又大聲,跟教堂的鐘聲沒兩樣呢!他是個很新潮的僧人,覺得老規矩都太死板了,他老說:「那些關於修道院的修行,根本不值一提啊!」他也說,幹嘛孜孜矻矻讀書,勞心勞力的,這種苦差事讓聖人去做就好啦。他的衣著也很講究,袖子上鑲了松鼠毛,胸前掛著金別針。他頭上無毛,光滑得跟鏡子一樣,也好像塗層油般的發亮。有皮靴又有帥馬,簡直就是個高級教士無誤啊!


第六個,是一個修道士(Friar),在華人的觀念就是托缽僧。
他這人真是經典。他常常趕快給女孩證婚,付錢了事。(因為他讓她們懷孕啦)他跟鎮上的小康階級都很熟,常常憑著自己有執照能聽取告解,招搖撞騙一番。人們聽他的赦免,都覺得甜滋滋的,一點也不會莊嚴肅穆的啦!他都講那些懺悔的人想聽的,讓他們心甘情願掏出錢來。他還說:「你們當中,有人懺悔時哭不出來的話,沒關係,只要多給我一點錢,上帝就會赦免你的罪了,知道嗎?」唉唷!他講話的聲音真好聽,人人都給他迷了去。

他熟鎮上的酒店和酒吧女侍,更勝於倒在路邊的痲瘋病患者,畢竟,哎唷!那可不是他的責任!哪裡有錢,他就往哪裡爬去。很難找到比他更有能力的人,或是比他更會乞討的修道士啦!他的衣著毫不破爛,反而華麗有如教皇。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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