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2015-12-16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近來一張圖片引起網路一陣熱議,有愛貓人士貼出圖片,指出在通霄鎮有人在樹上張貼「再收我捕獸鋏的人,你就不要被老子我抓到,要你雙手,不信試看看」,由於愛貓人士指出該地點分布石虎,懷疑男子有捕捉石虎嫌疑,警方調查後,35歲陳姓男子主動到案說明,訊後警方依恐嚇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而涉及違反動保法部分則移請農業處裁罰。
警方調查,陳男供稱,放置捕獸鋏處所是其親戚所有之私人土地,且因當地常有野兔出沒,放置捕獸鋏處只是為了捕獵野兔,並非有意獵捕石虎。
且陳男表示,因為其所放置的捕獸鋏常遭人竊取,一氣之下才會在樹上掛上紙牌,並寫下警示標語,只是希望嚇阻偷捕獸鋏的人而已。
但因動保法規定,民眾不得任意放置捕獸鋏,而陳男行為已經違反動保法,且標語所稱「要你雙手」,有恐嚇不特定對象嫌疑,所以訊後依刑法恐嚇罪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