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

【石虎報報】捕獸鋏無所不在!石虎街貓都喪命

原文出處台灣動物新聞網

記者:李娉婷/報導

日期:2015-12-15


台灣的《動物保護法》自2011年起禁止使用、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捕獸鋏,但動物被捕獸鋏夾傷的消息還是層出不窮,臉書專頁「貓徑地圖王小明」13日刊出一張苗栗民眾放置捕獸鋏、還威脅他人不得收走的看板照;但這樣藐視法律的行為不只出現在鄉野間,12日晚間,台北市南機場夜市附近也出現一隻誤中捕獸鋏的貓咪,懸掛在公寓窗台外,畫面駭人。


「再收我捕獸夾的人,你就不要被老子我抓到!」補獸鋏現在是違法的,有人放了並且還公開恐嚇。這是放在苗栗山區裡,是擺明要抓野生石虎的獸夾...#石虎 真可憐@@
Posted by 石虎抱抱~ on Sunday, 13 December 2015



苗栗通霄鎮是一級保育類動物石虎的重要棲地,不少保育人士長期駐守,為石虎保育而奔波,但當地居民對石虎的態度兩極,其中部份居民不在乎石虎存亡的程度,令人咋舌;攝影師王小明在苗栗拍攝石虎邁入第4年,還是只維持一次的野生石虎目擊拍攝記錄,但捕獸鋏、捕獸籠、套索陷阱、捕鼠籠等會傷害到野生動物的陷阱,倒是常常遇到,讓王小明感嘆滿山陷阱是「苗栗最美的風景」。

苗栗最美的風景滿山的陷阱仿佛是法外之地.我來介紹一下在苗栗跑野外會遇到的4種陷阱第一張是無法可管的針對捕石虎專用活體捕獸籠,專業獵人使用.在通霄很容易買到.成本較貴.所以放置的人不會離太遠.要很小心.跟一般誘捕籠不同的特徵是白鐵製造...
Posted by 貓徑地圖王小明 on Monday, 14 December 2015



王小明13日張貼一張拍攝到的地主告示,告示要求不得移除捕獸鋏,甚至以恐嚇語氣寫下「被老子抓到要你那雙手」的字句、行徑惡劣,「活在苗栗真的是石虎的不幸」王小明表示,通霄街上就能買到專抓石虎的捕獸籠、地主違法放捕獸鋏還敢張貼告示恐嚇,種種跡像顯示少數苗栗人不斷地在捕捉石虎。


2014年1月,苗栗縣一隻中獸鋏的石虎被送到野生動物急救站急救。
獸鋏多設置於隱蔽地區,沒被發現的案例可能更多。 取自野生動物急救站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14日前往告示張貼處稽查,並留下單據要地主「主動聯絡」。
取自苗栗縣議員陳光軒臉書
貓咪中獸鋏無法逃脫,慘死於民眾陽台外。

苗栗縣農業處自然生態保育科人員表示,動物保護防疫所人員昨(14)日接獲通報,已至現場查看,實際上該地點沒有捕獸鋏,但告示上的字句涉及恐嚇,警方會再前往查察。

此外,雖然《動物保護法》禁用捕獸鋏,但在《野生動物保育法》中,若野生動物造成農損或人身安全疑慮等原因,經主管機關許可還是可以申請使用捕獸鋏,「苗栗縣現在沒有審核通過的案例,我們會請農民使用其他更人道的方式捕捉」自然生態保育科人員另表示,其實在立法階段就應該全面禁止使用捕獸鋏,不該有其他使用途徑。

不只在鄉間,都會地區使用捕獸鋏的情形也未斷絕!在王小明張貼告示照片的前一天,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才接獲通報,一隻中了捕獸鋏的貓咪受困於中正區南機場夜市附近的公寓窗台上,動保員到現場時貓咪已經死亡,經研判,貓咪應是無法掙脫捕獸鋏,負傷逃竄時卡在窗台間隙過久而死亡。



台北市動物救援隊隊長陳文德表示,捕獸鋏除了危害動物性命外,也有可能使民眾受傷,且捕獸鋏嚇阻、防範侵擾作用有限,對於環境衛生、產業維護上更沒有實質意義,百害而無一利,動保處將再查訪事件現場周圍住家及商家,追查線索;台北市動保處處長嚴一峰表示,若民眾發現違規製造、陳列、販賣捕獸鋏的情形,請向動保處檢舉或提供相關線索,以減少動物傷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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