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5日 星期六

[石虎]貪心的下場 兼 創作諷刺的碎念



今天這篇有小碎念,不喜勿入




台灣人長期習慣要求:質優又量大又便宜
講好聽是省吃儉用啦,講難聽就是貪心啦

我舉個例子
我之前遇過一個奇怪的案子
要我畫得很好,又要快,又要很多張,又要很便宜
聽到這個就覺得三條線啊,要求這麼多又要便宜,實在不可取

我認為質、量、便宜這三件事情,只能三選二
要質優和量多,就不能要求便宜
要量多和便宜,就不能要求質好
要質優和便宜,就不能要求大量
一次要求這三個的,真的是非常貪心!

如果今天一個值一百元的東西,你只願花五十塊去買;
久了之後,這個一百塊的東西就會從市面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五十塊甚至是十塊的東西魚目混珠,假裝它是值一百元的東西。
而你仍然花五十塊去買,還以為你賺到,殊不知你買的早已經不是那個質優的東西,而可能是某種贗品。

這就是為什麼我看到一個好的東西,如果我能力許可,我會去購買支持。
像是好聽的音樂,我會買正版。好看的電影,我會去租片,不會線上觀看。
因為我知道一個優質的東西能出現,背後必定是付出相當程度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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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喇 接下來要碎碎念了
我媽看到粉專這篇漫畫之後就跑來跟我說,我的漫畫是在歧視有人買不起東西(呃)
拜託這是譬喻好嗎!這是象徵好嗎!!(抱頭
買魚這個圖像只是個象徵,你把魚想像成某種服務也可以
工程師的苦力、創作者被凹啊、代理老師超時工作薪水卻很低之類的
我媽說這個買菜的場景很生活化,我很像在瞧不起想買便宜東西的人(我嘆氣)

我只能說這是使用象徵和譬喻一種危險:
如果讀者只能看到表面,創作者本來的目的很可能完全達不到,甚至反效果。

我可以體會喬叟當時寫完坎特伯里故事集,不禁要懺悔的心情
他可能是為了想諷刺當時社會表面清高、實際淫亂,所以寫了很多篇色色的故事,但搞不好有讀者就真的把它當色情故事來看了,也不會去想這個故事背後的寓意。
畢竟還要去想寓意,實在太麻煩了!!

我這四年來,每天念文學作品,分析脈絡、象徵、寓意、影射等等,已經變成我的習慣了。
所以看到任何東西就會開始思考寓意。為什麼電影要這樣演?這個角色有代表什麼嗎?這個物品有沒有象徵?

看久了,其實會發現,所有的電影、文學、歌曲、藝術、甚至政治,都是在講同一件事情。
比如說,哈姆雷特和哈利波特,他們真的是完完全全不相同的故事嗎?我不認為。
人們千百年來不斷覆誦的相同故事,只是把名字、時間、地點、情節稍作修改罷了。
所以,如果能看出背後的那張大網絡,不是很有趣嗎?

所以我要不斷的思考,不斷的解碼,我要看出那些表面看似不同、但本質相同的東西。
但這是要訓練的,沒有人生來就能一眼看穿本質。我也是鍛鍊許久,目前仍在繼續。
更甚者,有些人根本不想要培養這種能力的話,你也奈他何。

回到這個買魚的漫畫上,我本來是想表達出:在台灣,諸多要求的不合理已成常態。
但是如果讀者只看表面,也許就會真的解讀成我在嘲笑有人買不起魚之類的(唉)
這樣就完全違背我當初創作的本意啦

或許有人想問,那為什麼不直接寫出來就好了,還要拐彎?還要象徵?
那我要反問,為什麼托爾金不直接寫:我最懷念亞瑟王精神,亞瑟王好棒棒,結案。
還要寫那麼一大篇魔戒幾部曲、哈比人幾部曲?
冰雪奇緣幹嘛不直接聲明:請欣賞自己本來的樣貌,結案。
還要讓艾莎和安娜演出那麼一大堆故事?

因為人們需要故事啊,人們需要故事來提醒他們那些老早就知道的事情啊~
直直白白的說不可偷竊、不可說謊,老實說跟訓誡沒兩樣啊,無聊,沒人想聽
如果是用故事包裝,像是小木偶因為說謊鼻子就變長了,這樣子比較有趣呀

這就是為什麼我深愛文學、象徵與譬喻、諷刺與漫畫了
因此我也致力於此,望無愧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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