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7日 星期二

【石虎報報】兩隻小石虎的生與死



本文來源:《兩隻小石虎的生與死》http://bit.ly/1v85njd
  
2015215 李璟泓(生態觀察家)/撰寫】

從這件事發生後,我就相信了:被隱匿在民間私自飼養的石虎應該不少。至少我在當時還是台中縣和平鄉的某處也看過地方有力人士飼養的石虎,在籠舍裡無助的來回疾走著。

這種神祕卻美麗的野生貓科動物,離人類雖然是這麼近,但是牠要面對的不只是路殺、流離失所、或是農藥等這些致命的危險,還要面對被人類私自飼養的風險。而我們唯一能做的,只是為牠們找個替代的家園嗎?還是要盡力為牠們跟我們自己找到一個更友善的方式?

回想起去年10月那211失蹤(嚴格說是被私自飼養)的未開眼小石虎,我到現在仍是很憤怒。即使我們已勸說私自飼養會有法律風險,同時也提出協助這家養雞場推動為友善石虎雞舍的方法。最後仍在「不相信公部門」及個人私利的考量下破局。一隻小石虎就這樣不明不白的消失在這群人手中!


時間回到201410月中,我們一家人剛從田裡回到家,那天阿虎才剛到田裡拍了許多畫面,大家也想要為石虎努力做些事情。就在打開網路時,我收到一位朋友的簡訊:在一個位於附近山區的養雞場在3個星期前(9月中)整地時挖到2隻小石虎,眼睛都還沒有睜開,其中1隻已經死掉了,活著的那隻被養了下來;目前有人出價要買小石虎,但是飼主不肯。

朋友的簡訊中也告知我可以幫忙協調的兩個當地人聯絡的方式,我做了一些基礎資料的收集,發現養雞場的老闆A,還有協調人BC都有臉書,而且2位協調人說來都在做社會運動。本來以為事情是可以很快解決的。

我先各聯繫了BC,約定見面談怎麼協助小石虎的事。C傳了一個地址給我,說可以在那邊見面聊。我在台中接了一位朋友D,他正準備和我們一起在台灣推動類似「龍貓森林」的計畫。

在前往養雞場的路上,我想了一下,決定先去拜訪養雞場老闆,如果他可以接受我的建議把小石虎交給特生或屏科大,那就不需要透過中間人的過程,直接把事情解決。這個養雞場在山頭的邊緣,我也認出這是石虎出沒的熱點之一,另一邊就有高鐵經過。我們到場時,怪手仍在縣道上挖掘邊坡,看來就是石虎被發現的地方。

我繞回養雞場去找雞場主人。主人正在處理雞肉,我說明來意及自己的身分,直接了當的表明:「我是灰面鵟鷹的研究者,近年對石虎也有些興趣。聽到朋友的消息說這裡挖到小石虎,並且已經跟BC連絡,想要請老闆讓小石虎交給公部門處理」。老闆其實是警覺的,他說:「小石虎已經被別人帶走了」。
「那您可以跟朋友聯繫嗎?聽說您們想要保護牠們,也許我們可以提供協助。」

老闆不置可否,我留下一張阿虎的保育卡片及我的聯絡方式請老闆如果可以找回小石虎時能夠聯絡我們。至少我覺得他們會去看臉書或是這些友善石虎的資訊。我們離開養雞場,外頭的怪手仍然在挖掘道路邊的植被跟土方,我走到怪手旁,詢問了司機:「聽說這裡挖到了小石虎?」。

司機緊張起來:「你怎麼知道?」。我說是聽說的,剛剛還去了雞場問過。司機:「是啊!就在上面的平台那邊。我挖了一片的草地,休息的時候就聽到奇怪的聲音,然後就看到2隻小石虎,1隻已經死了,1隻還活著。」「有時候在南庄那邊還會挖到穿山甲呢!」

我走上平台看,現場已經是一片黃土了。當然我也拍了一些照片作紀錄。我們連絡上C,在傍晚時到了他約好的地點。然後就在客廳的辦公桌邊直接聊起來了。我們自我介紹,聊了一下我們正在做的事情,就是協助地方小農發展友善環境的農業;我也知道他正在作一些社造的事情。

然後我們就聊到了小石虎這件事情上了。C說了:「養雞場小石虎的事你跟我談就對了,我可以幫老闆決定。」;所以,我想先確認的是「小石虎是否安好?能不能先看看牠的狀況?」C拿出手機給我們看眼睛尚未睜開的小石虎照片,我看了照片,的確是隻小石虎。他把照片用Line傳給與我同去的友人:「能不能看到小石虎,就看你誠意囉!」。

「你這是拿小石虎勒索嗎?」我內心想著,隱隱覺得這件事不好解決了,我忍住氣對他說:「我沒有辦法對你們保證我們可以提供什麼樣的資源。但是我可以嘗試做的是:一協助養雞場成為友善石虎的雞場,並且幫你們宣傳促銷。二與公部門討論在雞場附近進行監測及協助改善減少石虎造成的困擾。」

C笑了笑:「你們需要什麼資料,等我們建立互信了,體重、測量值都可以給你們。」這不就擺明了石虎還在C手上?

我當時的想法是,或許他們存有戒心或是怕我們有不良企圖,於是到車上把我們種的兩包田鱉米拿給C:「這是我們為了保育田鱉所耕種的米,我們現在推動的就是以友善環境的方式來幫助野生動物跟農民。如果你把小石虎交給屏科大或是特生,我們比較好跟公部門討論,也可以幫養雞場宣傳一下啊!」

「我以前在XX待過,我不相信公部門。」C這樣回答(後來經過查詢,XX並沒有C的工作紀錄,幾位老前輩也沒印象有這個人)。

我還是嘗試勸說C跟雞場老闆把小石虎交給公部門,但是看起來就是卡住了。C在討論的時候講了一句話:「你的地也許可以讓給我種點東西好了。」我決定中止話題,問附近有沒有可以用餐的地方,於是我們就一起到隔壁的餐廳用餐。

這時,B打電話來說他到了,原來就住在附近,另外還有B的夫人也來了,而且剛巧我也才去她的學校拜訪過,那邊也是一個我認為有石虎的地方。飯局中聊的大概也是跟原先講的一樣,不過到後來我的直覺就告訴我,今天大概不會有結果,於是我最後說:「其實公部門也已經知道這件事了,只是我請他們讓我試試看,如果可以用雙方都有利的方式讓小石虎可以迅速獲得妥善的照顧並且可以野放,我們真的可以幫養雞場更多的忙。但如果拖太久,我也只能交給公部門處理了」。

回台中後,我想了一些至少我個人力量可以推動及做到的方式,告知當初聯絡我的朋友,看能不能讓小石虎儘快獲得安置。朋友回覆對現況無奈也要我不用心急,表示養雞場經常常看到石虎,也很關心石虎。但是,既然關心石虎,就應該知道私自飼養石虎是不妥的事,讓牠儘速獲得安置也才有合作的空間啊!

第二天,我跟朋友及B再次見面,我們到了那塊發現石虎的平台,才知道那塊地是B的地,現在是給雞場老闆整地使用,因此發現石虎。石虎媽媽就近選擇離雞場最近的地方養育小石虎,沒想到卻造成了遺憾。

這天,我還是沒有辦法說服小石虎的後續處理。雖然我知道他們已經養了快一個月,是不用擔心死亡的問題,但是這時我擔心是另一個問題了。當天晚上,我請朋友告知C,表明我可以協助的就是:「一讓小石虎獲得妥善處理。二我盡個人力量協助養雞場,包括:寫新聞幫忙宣傳養雞場友善石虎的義舉、主動辦活動到養雞場消費並幫養雞場宣傳、爭取支持協助石虎的監測」。

第三天,C的回應是:「協助的部分是一回事,交出小石虎是一回事。而且養雞場不需要宣傳」。

我想我搞砸這件事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交給公部門處理了。但是我還是各傳了一份訊息試圖說服雞場老闆跟C:「我能幫忙的事至少對養雞場是有幫助的,但是如沒有讓小石虎獲得妥善的照顧,那就只能到此為止。私自飼養石虎是違法的事,也請三思」。

後來的事就交給公部門處理了,聽說對方的回應是:「小石虎在我詢問後幾天就放走了」。(第一時間不是說被人家帶走,而且當時小石虎才一個多月大,放走就等於放死啊!)

現在思之,我仍覺得小石虎沒有在當時就交給獸醫照顧就是不對的事。人的互信基礎就是誠意,我也可以花上一年兩年的時間去經營友善環境的議題;我可以提出許多未來協助互動的想法去讓養雞場獲得支持,就像是集集謝大哥的帝王柑一樣。但是,我就是無法忍受扣住小石虎,然後說看我的誠意這碼子事!因為這遠遠超過我的底限!田鱉伯田鱉嬸他們可不會這樣扣住田鱉的啊!

思考許久,我決定把這件事的始末寫出來。他們認為公部門不可信任,有許多不能溝通的,所以決定用自己的方式飼養石虎保育石虎。但是他們當思考的是,一隻小石虎並不是快樂的在養雞場吃雞就夠了,如果牠不能在野外與其他同伴相遇,或是吃雞吃成了習慣,一旦牠離開了餵牠吃雞的養雞場跑到其他的雞場,會造成什麼危害呢?有許多晚上,我都會想:在當時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小石虎獲得妥善的處置呢?

後來,在網路上我又找到另一個與雞有關的店家在數年前也在住家裡拍了一隻小石虎的照片,並宣稱這是人工飼養後繁殖的小石虎。我相信,在淺山裡頭,私自養石虎的不在少數。


淺山的保育這件事,問題從來都不是野生動物,而是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